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0月22日下午至10月2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会期4天半共26项议程。23号。小编注意到,这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资”报告。
此次常委会会议除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外,按照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还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等7部法律草案。
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国务院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格林纳达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格林纳达引渡条约》等7部议案。
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10项报告和审议任免案。
原文标题:4天半26项议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首次审议“国资”报告
原文来源:西交民巷23号微信公众号